问:我要申请居住证到常住户口,我的中级职称不是在上海取得的,可以用吗?
答:敲重点,在外地工作期间,规范取得的中级职称,目前规范在本单位相应岗位聘用的,可用于申请本市居住转让。
【知英教育】政策依据:
1、根据《持有〈上海居住证〉《人员申请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三)办法第五条第(四)项所称“在本市任职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专业与工种对应”,是指取得本市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在相应的岗位上任职。
2、持证前取得外省市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并在相应岗位聘用的,视为本市专业技术岗位资格;
这是针对外国评审的职称,强调持有居住证前的工作经验与职称评审地点一致。如果你在上海工作,外国评估的职称不能用于积分和结算。
3、持有外省市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应当通过本市考核复审。
这是对职业资格和技能证书的考核,用于积分、结算,需要通过上海的审查。转让时,应提交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和单位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由其他省市颁发,并通过本市的考核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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