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证明没有违反计划生育,需要出具什么证明呢?
一、(生育二胎)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材料
对于没有违反计划生育的积分申请人员,需要提供:
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由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其他计划生育政策的准生证和《再生育审批表》
二、同住子女要享受积分待遇需准备的材料
除了积分的基本材料需要提交外,若要同住子女也享受积分待遇,那么还需准备如下材料:
1、结婚证;
2、配偶身份证;
3、配偶和子女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其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二孩政策后基本上区人才中心已经不再强制要求积分时提供此项,但二孩政策之前出生子女的居转户申请中期可能会要求补本材料)
6、二孩申请享受同住人权利,需要提供二孩再生育审批表和二胎准生证;
7、满16周岁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同住子女,应当提供就读证明和学籍证明。
除特殊说明外,所有积分申请材料均须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个别特殊情况不属于违反计划生育
1、违反计划生育的时间节点是孩子出生证明标注的时间,只要二胎的出生日期是在2016年1月1日之后,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
2、孩子出生后很长时间才上户口的,这种情况不算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
3、生育了两个子女,并不了解当地的生育政策,比如:有的地区的政策是双方同为农村户口,头胎为女孩,可以生育第二子女。
4、实际符合计生政策,但是没有及时办理二胎审批表、准生证等证明材料的,可以补办或者由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证明,并提供孩子出生时的计生政策原文加以解释说明。
---本网站所有的信息内容均采自互联网,仅供参考,转载本文请注明转自上海知英教育(http://www.shzhiyingedu.com/)!
文章标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