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转户难点:
申请阶段
不知道如何准备落户申请材料;
公示阶段
在公示期间失误操作,影响落户结果。

申请期间:居转户的申请材料
符合居转户基本条件的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
(三)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或企业纳税完税证明;
(四)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及相关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五)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六)本人的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用公房凭证;
(七)(七)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符合居转户激励条件的持证人员,申请优先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提醒:除了自身尽量做到满足条件以外,找到专业的人提交申请也很关键!
公示期间:操作失误也会影响落户结果
很多人误以为出现在公示名单里,就意味着自己落户成功了。然而,在公示期,我们还是不能放松!
特别是以下这些情况,公示期里一旦发生或操作失误了,还是会影响到最终的落户结果,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
1. 买房卖房;
2. 生小孩;
3. 发生违反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4. 产生刑事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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